關于紙的定義,現在有很多種說法。如“以植物纖維或其他纖維交織、絡合、岡著而制成之片狀物。廣義地說還包括以高分子原料制成之合成紙”(《造紙印刷名辭辭典》,臺灣區造紙同業公會,1999,p257)。又如“用以書寫、印刷、、印刷、繪畫或包裝等的片狀纖維制品。一般由經過制漿處理的植物纖維的水懸浮液,在網上交錯組合,初步脫水,再經壓榨、干燥而成”《辭海》縮印本,懸浮液,在網上交錯組合,初步脫水,再經壓榨、干燥而成”(《辭海》縮印本,上海辭書出版社,1979,p1156)。
從廣義上講,紙張和紙板都符合上述“紙”的定義,若不特別注明,現在所說的紙均指機制紙。按照造紙工業部門的標準,通常把定量小于225g/m2的紙頁叫做紙張或紙,把定量大于225g/m2的叫做紙板。但是這個界限也不是絕對的,如,某些定量大于225g/m2的圖畫紙仍屬于紙張類;而另一些定量小于/m2的折疊盒紙板卻被列入紙板類。
紙是人類社會中的一種重要的物資,自古到今、造紙的主要原料都是植物纖維,如木材、棉、麻、蘆葦、麥秸、竹子、蔗渣、稻草、樹皮等。這些原料來源廣泛,價格便宜,能生產大量的紙和和紙板。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造紙所用的纖維原料種類和造紙成品的的應用范圍都在不斷地擴大。早期的紙只采用植物纖維為原料,只能用于書寫、印刷和生活等用途。而現代紙的用途不僅僅局限于書寫、印刷和生活的范圍內已深入到工農業、交通、建筑、國防、醫療、科技、衛生等各個領域,而且能夠生產出許多具有特殊性能和用途的紙張。并且采用了各種非植物纖維作為原料,如無機纖維(玻璃絲、云母等)、合成纖維(聚乙烯纖維、丙乙烯纖維等)和金屬纖維等。
一般把植物纖維為原料制成的紙稱“第一代紙”,把合成纖維為原料制成的紙和以塑料薄膜為紙胎制成的紙成為“第二代紙”,俗稱合成紙(如掛歷薄膜、無紡布等);而采用某些特殊原料,抄造出的具有某些特殊功能的新紙種,即為“第三代紙”,俗稱特種紙(如耐熱紙、熱敏紙、電磁波屏蔽紙等)。普通的紙抄成后未經再次加工,一般稱為紙或原紙。為了提高紙的表面和裝飾效果,或是為了賦予紙面一種特殊的性能,將原紙進行再加工,即可形成加工紙(如復寫紙、涂布印刷紙等)。但是僅通過常規加工尚不能滿足某些特殊用途的需要,所以就采用新的纖維原料和加工方法獲得那些具有特殊功能的紙,即特種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