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縣生態環境優越,多年來一直堅守“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2017年11月,常山縣正式躋身國際慢城聯盟,成為全國第7個國際慢城。但就在常山傾力打造“美麗中國獨具特質的國際慢城”過程中,2017年2月至7月,竟有人陸續將13000噸造紙廢渣跨境直接傾倒在常山境內,嚴重損害了當地的生態環境,造成的公私財產損失超過477萬元。
這13000噸造紙廢渣的來源,是杭州富陽的部分企業。經查,這些企業違反國家規定,以較低的價格將大量造紙廢渣交給沒有處理資質和能力的富陽人盛某某、喻某某夫婦處置。
盛某某、喻某某將部分造紙廢渣跨境傾倒在衢州境內的柯城、衢江、龍游等地。
此外,盛某某還找來宋某某、范某某等人(另案處理),幫忙“處理”承包的造紙廢渣。
其間,被告人張某丙、徐某某、童某某、鮑某某、廖某某、朱某某等6人因貪圖小利,在明知是造紙廢渣的情況下,伙同宋某某、范某某等人為非法傾倒提供場地和裝卸幫助,并分別非法獲利45000元、25400元、10700元、13000元、10800元、9300元。
最終,以盛某某為首的近30名涉案人員被先后抓獲歸案,8家涉嫌單位犯罪的富陽企業負責人也均被采取了相應措施。
常山法院審理認為,本案中被跨境傾倒的造紙廢渣為有害物質,被告人張某丙、徐某某、童某某、鮑某某、廖某某、朱某某等6人傾倒有害物質(造紙廢渣),造成環境污染,其行為已構成污染環境罪。
因上述6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屬于從犯,且在案發后能積極退贓,并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常山法院遂依法對這6名從犯作出了一審判決。
目前,“富陽造紙廢渣跨境傾倒污染環境系列案”的后續案件還在進一步偵查或審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