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2017年6月底,全國多地完成了第一階段火電、造紙排污許可證核發的任務,數千家企業獲得了國家統一編碼的許可證。然而,對造紙行業而言,大部分順利通過審核拿到證的企業可以說是“幸運兒”,但各地仍有不少因不符合發證條件而沒能獲得許可證的企業目前正面臨著新一輪的考驗,行業或將再迎來一次優勝劣汰的“洗禮”。
之所以說“再次”,是因為排污許可制度的改革并非如很多媒體所說的那樣,提出了多少“史上最嚴”的高標準新要求,將更多企業“卡”在了門檻之外,而是通過“一證式”改革,將現行法律法規要求排污企業應該承擔的責任落到實處,將排放要求“歸一”,排放信息“歸真”,逐漸消除掉各種制度銜接不暢造成的“灰色地帶”和“躲貓貓”的空間,對重復的甚至矛盾的地方要統一,對缺失的地方要補遺,從而實現對行業的規范化、信息化環境管理。
“其實發證的過程本身就是一次梳理、暴露問題和整改的過程。”湖南省環保廳一位負責造紙行業發證工作的同志說:“企業,地方環保局對排污許可證都很重視,必然會越來越規范。”據他向“中國排污許可”介紹,湖南省是再生紙制造的大省,這一輪發證工作中,一共有132家再生紙企業在6月30日之前取得了許可證,有64家需要整改,其中有部分整改不了的或許將直接關停,另外還有70多家企業將直接淘汰。
這些企業還基本只是在2015年環境統計名單中的,還有一些“散亂污”小企業不在此列。該官員說,“散亂污”企業在造紙行業還并不算突出,地方環保也一直在整治,早在2008年就關了200多家。尤其近年來,對造紙企業監管力度越來越大,很多企業都關停了。這一輪70多家淘汰的企業基本都是不符合產業政策的;64家整改的有各種情況,有的是部分設備不符合要求,要限期取締,有的是群眾有投訴,有污染問題需要限期解決,還有一些是污染治理設施需要升級改造的。
實際上,從歷年來的公開報道看,環保監管與企業違法排污之間的“斗智斗勇”一直沒有停歇。早在2011年,就有報道稱湖南采取聯合多部門“斷水斷電”的方式關閉違法的造紙企業,還有報道稱被環保處罰和關停的一些企業又死灰復燃,甚至因為拒絕監督毆打記者的。此后的新聞報道中,多次出現聯合供電部門“斷電”的手法,以及被關停的企業更改工商資料重新成立的新聞。“水十條”發布之后,湖南又排查了“十小”企業和其他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299家,其中小型造紙50家,并列入清理名單。一直到最近,還有副市長帶隊,對20家被勒令停產的造紙企業“突擊夜查”的消息見諸報端。
這一次,對于沒有獲得排污許可的“無證”企業,湖南省環保廳都有下發要求停產的文件,7月初,更是已經下發了通知,要求部署開展逐一檢查,禁止企業“無證排污”。排污許可證就像是一張身份證,一本合法存在的企業“清單”,這么多雙眼睛注視之下,不在此列的企業終究無法遁形。湖南省環保廳另一位相關負責人說,更加系統的證后執法工作還是期待著國家的統一部署和指導、聯動。
實際上,有效的環境監管從來都是遏制行業低端競爭的利器。從90年代后期開始,造紙行業就開始急劇膨脹,增速遠超GDP,到2001年紙及紙板的產量就超過日本排世界第二,僅次于美國。低門檻和低準入催生了如雨后春筍般的民營企業,大量企業靠著低成本的投入和不負責任的污染分得一杯羹。有的企業剛一新建,就成為了應該被淘汰的“落后產能”。不少企業通過肆意排污降低生產成本,在市場“價格戰”中居于優勢,甚至誘導著原本具備污染治理能力的大企業也想方設法去賺取“環境紅利”,以利于行業競爭。
有些地區也正是通過嚴格環境監管,來逐步引導造紙行業的轉型升級,在全國范圍內,也需要依靠整治來實現可持續的行業發展,但這不可避免會帶來一些利益的沖突和陣痛。
排污許可制度實施及其全行業橫向對比帶來的沖擊,或許正提供著這樣的契機,欠了環保債的企業或將忐忑不安。比如四川省成都市,在發證過程中清理把關,不給不符合條件的企業“放水”,并以禁止“無證排污”為由關停了十余家造紙企業;廣東省梅州市,15家造紙企業中只有一家符合發證條件獲得了排污許可證,14家都面臨著整改或關停的命運。關于這件事,《梅州日報》這樣評論說:
近年來,省委省政府大力推動省內污染行業整治,著力推進廣東環境治理,已取得初步成效。這種情況下,梅州市整治污染行業企業,確保有關工業項目的排放得到控制,不僅是是對中央和廣東省重大工作部署的積極貫徹,也是優化梅州發展環境,提高本地宜居發展環境的內在需要。
強化排污監管,短期內會影響相關行業發展,部分暫不符合許可條件的企業可能面臨經營困難,基層縣市也會面臨穩定就業的壓力。盡管如此,也要看到,通過整治污染行業企業,提高監管和行業運行標準,可以加速推動行業、企業的轉型升級,有助于增強企業的運營管理質量和競爭力,有助于保障企業規避國內外不同貿易市場追溯產品生產地污染情況等方面的排查風險,有助于加快實現行業依照新的技術標準及環保、節約的原則組織生產,增強本地相關行業的發展后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