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訊,實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是我國環境治理基礎制度的一項重要改革,是對固定污染源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精細化、信息化實行“一證式”管理。環境保護部門依據排污許可證對排污單位實施監管執法。
新排污許可證明確了該企業排污口位置和數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各類污染物允許排放的濃度及總量,企業主要產品產能、產污節點、治理措施及設施等內容。下一步企業將按照排污許可證相關制度要求,開展自行監測、完善臺帳記錄,定期報告污染物排放。
截至6月15日,滁州市環保局完成轄區內火電、造紙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工作。下半年將完成“水十條”、“氣十條”中13個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工作,主要涉及有色金屬、印染、農副食品加工、電鍍、化工等行業;到2020年,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