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訊,全面實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是黨中央、國務院從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全局出發,提出改革環境治理基礎制度決策部署中的一項重要改革任務。2016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提出率先對火電、造紙行業企業核發排污許可證,2017年完成《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重點行業及產能過剩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2020年全國基本完成排污許可證核發。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的部署要求,確保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我市火電、造紙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市環保局組織有關區環保局和有關企業積極謀劃、精心準備,歷經5個多月,克服各種困難,緊張有序推進各項工作,經過各方共同努力,于6月20日圓滿完成了我市57家火電、造紙行業企業國家版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工作,其中火電企業19家,造紙企業41家(其中3家企業既屬火電行業又屬造紙行業),比國家和省要求完成的時間提前了10天,得到了省環境保護廳的充分肯定。
在本次對我市火電、造紙行業企業核發國家版排污許可證過程中,依據有關技術規范對大氣、水污染物種類、執行的排放標準及許可排放量等進行了比較系統全面的核定,核定結果顯示,57家企業的大氣污染物許可排放量分別為:二氧化硫7444.146噸/年、氮氧化物13410.82噸/年、顆粒物2311.476噸/年、總揮發性有機物9.652噸/年、苯0.005噸/年、甲苯1.4噸/年、二甲苯0.064噸/年、非甲烷總烴0.733噸/年,水污染物許可排放量分別為:化學需氧量1362.497噸/年、氨氮74.2噸/年、總氮168.536噸/年、總磷9.403噸/年、懸浮物28.484噸/年、五日生化需氧量18.326噸/年。通過核定許可排放量,把總量控制指標落實到每一個企業,將進一步約束企業的排污行為,促使其加強污染防治、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將為我市進一步控制和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改善環境質量發揮重要的作用。
按照有關規定,企業在取得國家版排污許可證后,應嚴格按證排污,落實環境管理要求,依法公開環境信息,切實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環保部門將按規定跟進開展依證監管執法工作,對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嚴處。
本次開展國家版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為我市環保部門相關工作積累了經驗,鍛煉了隊伍,下一步,我局將繼續按照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逐步推進并做好其他行業的國家版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為將排污許可制建設成為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提高環境管理效能和改善環境質量奠定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