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訊,6月15日,豐城市完成了對豐電一期、豐電二期兩家火電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工作,并成為全省直管縣中首個完成排污證核發的縣市。據了解,目前我省各個地市正在陸續發放國家版排污許可證,預計6月30日前將完成對火電、造紙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的申請與核發。
記者從省環保廳獲悉,截至6月19日,全省已經完成國家版排污許可證核發的設區市和省直管縣包括:景德鎮、南昌、九江、贛州、撫州、新余、豐城和鄱陽。其中,景德鎮市于6月9日向國家電投集團江西電力有限公司景德鎮發電廠核發的許可證,成為全省首張國家版排污許可證。南昌市則向國家電投集團江西電力有限公司新昌發電分公司核發該市首張排污許可證,標志著南昌市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工作拉開序幕。
排污許可證有什么作用?南昌市環保局環評處相關負責人介紹,該證詳細記錄了企業的基本信息、主要原輔材料、排污節點、污染治理設施及排放口、大氣污染物排放許可量和許可限值、水污染物排放許可量和許可限值、環境管理臺賬記錄等信息,通過證上的二維碼,監管人員便能很快獲取這些信息。
該負責人還說,排污許可證也是企事業單位在生產運營期接受環境保護部門實施環境監管的重要法律文書,明確了監管部門和監管對象的權利與義務。企事業單位應當依法申領排污許可證,按證排污,自證守法。“環保部門基于企事業單位守法承諾,依法發放排污許可證后,可以依證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對違法排污行為實施嚴厲打擊。”
根據省環保廳要求,從今年7月1日起,火電、造紙行業企業必須持證排污、按證排污,并按規定建立自行監測、信息公開、記錄臺賬及定期報告制度。各地環保部門將進一步加大監管執法力度,依法嚴厲查處無證排污、不按許可證要求排污的違法行為。
目前,除已經核發排污許可證的8個設區市和省直管縣,我省其余地市均在積極推進,確保本月底之前完成核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