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法院
公告
(2016)粵0111民初8215號
廣州市白云區香竹海紙制品廠、嚴文根、潘玉:
本院受理原告東莞市華利紙品有限公司訴被告廣州市白云區香竹海紙制品廠、嚴文根、嚴昆、潘玉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因你下落不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的規定,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被告嚴昆不服(2016)粵0111民初8215號民事判決書的上訴狀。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天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
聯系人:關則深周瑞瑛聯系電話:020-36031188-8016聯系地址:廣州市白云區人和鎮蚌湖路3號人和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