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紙業新聞訊日前,紙引未來獲悉,《東莞市火電、造紙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方案》已經印發。全文如下:
關于印發《東莞市火電、造紙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方案》的通知
東環函〔2017〕421號
各環保分局、各相關企業:
根據省環保廳《關于轉發環境保護部關于開展火電、造紙行業和京津冀試點城市高架源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的通知》(粵環〔2017〕1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火電、造紙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我局制定了《東莞市火電、造紙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東莞市火電、造紙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國辦發〔2016〕81號),根據環保部《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環水體〔2016〕186號,附件1)和《關于開展火電、造紙行業和京津冀試點城市高架源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的通知》(環水體〔2016〕189號,附件2)的有關要求,以及省環保廳的工作部署,推動我市火電、造紙行業企業持證排污管理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市火電(以煤、天然氣為燃料)、造紙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依證開展環境監管執法。從2017年7月1日起,現有火電、造紙企業必須按照國家排污許可制改革的總體要求持證排污、按證排污,并按規定建立自行監測、信息公開、記錄臺賬及定期報告制度。
二、發證范圍
火電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范圍為執行《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的火電機組所在企業,以及有自備電廠的企業,其中自備電廠所在企業僅包括執行GB13223標準的設施(蒸汽僅用于供熱且不發電的鍋爐除外),名單詳見附件3。
造紙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范圍為所有制漿企業、造紙企業、漿紙聯合企業(名單詳見附件4),以及列入2015年環境統計口徑范圍內的紙制品企業(其他應當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的紙制品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最遲于2020年前完成)。
三、核發機關
火電行業排污許可證由市環保局負責核發;
造紙行業排污許可證由市環保局負責核發,紙制品行業排污許可證由各環保分局負責核發。
四、申請時限
現有火電、造紙行業企業應在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申報工作,并申請排污許可證。
五、核發程序
(一)企業申請
現有排污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具有排污許可證核發權限的核發機關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新建項目的排污單位應當在投入生產或使用并產生實際排污行為之前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申請程序如下:
1、信息公開。火電和造紙企業在申請排污許可證前,應當將主要申請內容,包括排污單位基本信息、擬申請的許可事項、產排污環節、污染防治設施,通過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或者其他規定途徑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向社會公開。公開時間不得少于5日。對實行排污許可證簡化管理的排污單位,可不進行申請前信息公開。
2、網上申報。排污單位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公眾端網址:http://permit.mep.gov.cn)上注冊并填報《排污許可證申請表(試行)》,簽署《承諾書》,提交排污許可證申請。
3、書面申請。排污單位根據核發權限向相應的環保部門提交排污許可證書面申請材料。排污單位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法律責任。
(二)環保部門審核發證。
市、鎮級環保部門,根據核發權限按規定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管理端網址:http://10.102.33.30:8080/permit/login.jsp)上,審核企業申請材料的合規性和完整性。并按照《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的程序、排污許可證樣本和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和核發技術規范,規范有序地開展排污許可證核發與管理工作,核發全國統一編碼的排污許可證。2015年1月1日前建成投產的項目,要按照現有污染源管理,其余項目按照新增污染源管理。
六、工作任務
(一)指導企業申請
有核發權限的市、鎮級環保部門,要按照《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和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和核發技術規范,指導企業確定和計算申請排放污染物種類、濃度和排放量等許可事項,制定自行監測等方案,按規定開展申請前信息公開。在指導企業申報過程中,要把握如下要求。一是對于大氣污染物,要以生產設施或排放口為單位申請許可排放限值;對于水污染物,要按照排放口申請許可排放限值。二是企業可根據《固定污染源(水、大氣)編碼規則(試行)》填報相關設施,也可采用企業內部現有設施編碼進行填報。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將按照編碼規則對企業主要生產設施、治理設施、排放口進行統一編碼并與企業填報的內部現有設施編碼建立對應關系,環保部門應當使用固定污染源統一編碼進行管理。三是對本行業技術規范未作規定、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有明確要求的,要按照相關標準填報。
2017年3月底前,通過召集企業代表集中辦公、定期信息報送和現場檢查等方式,指導部分重點火電、造紙企業完成填報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申報工作。2017年4月,指導全市火電、造紙企業完成國家排污許可管理信息平臺申報工作,
(二)強化環境監管
督促企業按照排污許可證要求運行維護污染治理設施、開展自行監測、做好臺帳記錄,按期上報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確保按證排污。2017年下半年對全市火電、造紙企業無證排污行為開展專項監管執法。
七、保障措施
(一)嚴格落實責任
有核發權限的市、鎮級環保部門,應按照《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總體部署和《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以及《關于開展火電、造紙行業和京津冀試點城市高架源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要求,設立專項工作小組,落實責任,及時加強指導火電、造紙行業企業做好排污許可證信息公開和申報工作,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二)加強培訓宣傳
我局組織火電、造紙行業企業參加國家和省開展的排污許可證培訓,并組織各鎮(街)環保分局及火電、造紙行業企業進行排污許可制改革專題培訓及工作動員大會,傳達國家和省關于排污許可制改革的文件精神,系統解讀排污許可制改革的總體思路、工作要求和技術規范。通過多種渠道向企業、公眾宣傳排污許可證實施要求。
(三)及時報送信息
充分調動政府、企業、公眾等各方面的力量,推進多元化監管,強化政府監督作用,突出排污許可證的剛性約束。進一步完善排污許可證信息公開制度,大力推進信息公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企業排污許可證檔案信息臺賬和數據庫。各環保分局應當于每月25日前將轄區內火電、造紙行業排污許可證實施工作準備情況報送我局,我局匯總后上報省環保廳。
(四)鼓勵和培育中介機構開展排污許可證管理咨詢業務。
組織咨詢與監測機構開展排污許可證專業培訓,培育和規范咨詢與監測服務市場,促進人才隊伍建設。
東莞市環境保護局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