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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禁止生產、經營和焚燒冥幣紙人等喪葬用品

放大字體??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7-03-17??來源:www.xfzzn.com??作者:紙引未來??瀏覽次數:612
核心提示:紙引未來訊15日,記者從市政府獲悉,哈市發布關于禁止生產經營焚燒冥紙冥幣等封建迷信喪葬用品有關事宜的通告,即日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冥幣和紙人、紙馬等迷信殯葬用品。市民發現違反本通告的行為可撥電話12345舉報。
   紙引未來訊15日,記者從市政府獲悉,哈市發布關于禁止生產經營焚燒冥紙冥幣等封建迷信喪葬用品有關事宜的通告,即日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冥幣和紙人、紙馬等迷信殯葬用品。市民發現違反本通告的行為可撥電話12345舉報。

 
冥幣紙人等喪葬用品 
 
  通告稱,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冥幣和紙人、紙馬等迷信殯葬用品。違反上述規定,由市或者區、縣(市)民政部門會同市場監管部門,沒收殯葬迷信用品,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五百元至一千元罰款;禁止在喪事活動中擺放、焚燒冥幣和紙人、紙馬(牛)等扎糊的封建迷信喪葬用品。違反上述規定,由市或者區、縣(市)民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并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禁止在城鎮街道燒紙、焚燒遺物或者拋撒紙錢。違反上述規定,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會同公安派出所予以制止;拋撒紙錢的,由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處以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款;從事喪葬用品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嚴格按照審批范圍生產、經營。違反上述規定,由市或者區、縣(市)民政部門會同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全部成品、半成品和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據悉,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均有權進行舉報。舉報電話: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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