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訊:3月10日,記者從淄博市環保局獲悉,根據環境保護部《關于開展火電、造紙行業和京津冀試點城市高架源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淄博市啟動火電、造紙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及管理工作。
此次火電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范圍為執行《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和《山東省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664)的火電機組所在企業,以及有自備電廠的企業,其中自備電廠所在企業僅包括執行GB13223和DB37/664標準的設施(蒸汽僅用于供熱且不發電的鍋爐除外)。
造紙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范圍為所有制漿企業、造紙企業、漿紙聯合企業以及列入2015年環境統計口徑范圍內的紙制品企業。區、縣級環保局負責實施簡化管理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其余的排污許可證由淄博市環保局負責核發。一般管理行業與簡化管理行業可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查詢。
據了解,今年6月30日前,淄博市將完成火電、造紙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依證開展環境監管執法。從2017年7月1日起,現有相關企業必須持證排污,并按規定建立自行監測、信息公開、記錄臺賬及定期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