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商報》最新報道,香港未有要求列明食物包裝紙所含成分的法例。一項調查顯示,逾九成人認為要有更多教育及指引,教導市民辨認安全包裝。有造紙業人士指,部分紙張會用上如熒光漂白劑致癌物,認為特區政府應立法監管以保障市民安全。
亞洲漿紙代理金東香港委托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于去年6月至7月期間以電話訪問了1013位香港居民,進行一項《香港人對可持續及安全用紙意見調查》。
結果顯示:
第一,近六成(59%)受訪者不知生產商或添加熒光漂白劑;56%受訪者完全無留意外賣盒和包裝物料是否安全,原因包括認為難以確保百分百安全、餐廳無提供信息等。
第二,92.7%受訪者認為應該有更多教育及指引;97%受訪者贊成特區政府應訂立標準,確保包裝物料安全可靠。
香港環境保護協會主席樊熙泰指出,熒光漂白劑可致敏感及嚴重的能夠致癌,調查中反映市民對食品的包裝安全有一定期望,除了熒光漂白劑,印刷的油墨亦可能含有重金屬,認為特區政府應該立法規管。
金東香港負責人余振輝表示,熒光漂白劑可令紙張看上去更光鮮,但部分對人體有害。并認為認為,特區政府可參考外地做法,在源頭把關全面禁止使用有毒物質,定期抽樣檢查;或可考慮訂立標準標記識別紙張不含有毒物質。他又指,訂立標記可增消費者對業界及個別品牌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