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布“水十條”:2016年底前“十小”企業將被取締
早在2016年4月16日,國務院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水十條”)。按照“水十條”, “十小”企業將被取締。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要求,全部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
繼福建取締62家十小造紙廠后,又從湖南省環保廳獲悉,2016年全省共排查“十小”企業和其他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299家,其中小型造紙50家。
綜合本次十小企業取締情況整理發現,恒鑫紙業、眾鑫紙業、茂林紙業等多家瓦楞原紙廠在清單內。另50家小造紙廠被取締的原因包括淘汰落后產能、廢水直排、工藝拖后、生產事故等各種問題。
1.恒鑫紙業
取締情況:該企業為10000噸廢紙造紙企業,主要產品為瓦楞紙,2007年通過環評和驗收,2014年底關停,設備已拆除,廠區已另作他用。
2.眾鑫紙業
取締情況:該企業為11000噸廢紙造紙企業,主要產品為瓦楞紙和書寫紙,2007年通過環評和驗收,2015年8月因安全事故被關停至今。
3.茂林紙業
取締情況:該企業為30000噸牛皮紙造紙企業,主要生產包裝紙和牛皮紙,2009年通過環評和驗收,2015年10月關停,現設備已拆除,廠區已被政府收購另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