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湖南益陽市環保局對湖南林源紙業有限公司違法排污行為按當月排污費四倍,處241萬元罰款。這是自2015年1月1日《新環保法》實施以來,益陽開出的最大一張環保罰單。
今年,益陽市環保局發現湖南林源紙業有限公司存在違規排放等環保問題。9月9日下午,環保局專門約談了公司負責人,公司方表示愿意積極落實整改,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12月3日下午,市環保局收到省環保督察組交辦的信訪件,反映林源紙業存在偷排現象,當即組織市環境監察支隊和市環境監測站工作人員趕赴湖南林源紙業有限公司調查。當晚22:40做第一次監測,未發現有偷排廢水的痕跡,廢氣排放經監測達標。12月4日6:30,市環境監察支隊行政執法人員再次對該企業作現場檢查,察覺該企業廢水總排口水位異常偏低,沿河排污口附近的水呈現淡黑色,不斷有黑色液體從水面下冒出。
經進一步排查,督察組找出了該公司排放廢水的閥門和暗管,并查明公司大部廢水通過這條暗管直接排入了外河赤磊洪道。市環境監測站工作人員對偷排廢水采樣取證,并作了計量測算。環境監察支隊行政執法人員對該公司污染物處理設施運行情況和廢水偷排情況全程攝像取證,當場制作了監察紀錄、現場勘察筆錄和調查詢問筆錄。采樣物質的檢測表明,懸浮物、化學需氧量和總磷排放濃度嚴重超標。
12月15日晚,益陽市環保局召開湖南林源紙業有限公司涉嫌暗管偷排生產廢水行為案審會,決定對該公司環境違法行為立案查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按照《益陽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的要求,罰款人民幣2415409.92元。
值得關注的是,湖南林源紙業作為標桿企業,被選中承擔了全球環境基金“中國制漿造紙行業二噁英減排項目”中蘆葦漿的技改項目。在今年年中湖南省環保廳發布的公告中,環保部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中心與世界銀行組成聯合專家組對“中國制漿造紙行業二噁英減排、湖南林源紙業無元素氯漂白(ECF)技改項目”進行了2016年度年中評估,“對項目進展非常滿意,要求林源紙業盡快完成項目財務資料和試生產資料整理上報,世界銀行和對外合作中心將加快資金支付審核,確保示范項目的第二、第三批資金及時到位。”
同時,專家組還希望“林源紙業能夠起到示范企業表率作用,根據環保部《制漿造紙企業環境守法導則》做到清潔生產、達標排放。” 而此次,林源紙業不但沒有按照專家組的要求去做,反而通過私設暗管的行為欺騙執法部門,不知是否會對其承擔的代表中國紙企形象和技術的項目產生影響。
制漿造紙行業是列入我國“履行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爾摩公約國家實施計劃”中二噁英優先減排的六大重點行業之一,元素氯漂白工藝是該行業二噁英排放的主要來源。本試點項目通過支持典型非木漿企業進行無元素氯(ECF)化學紙漿漂白工藝技術改造示范,從而減少二噁英的排放,并降低化學需氧量、氨氮等常規污染物的排放。湖南林源紙業作為葦漿造紙企業代表入選全國4家示范企業,世界銀行贈款資金約279萬美元。項目預計將于2017年完成,技改總投資約為5500萬元,其中世行援助資金1700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