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記者從環境保護部了解到,環保部部長陳吉寧近日主持召開環保部部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水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和《環境保護檔案工作辦法(修訂草案)》。
環保部介紹,現行《水污染防治法》施行以來,水污染防治標準規劃、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安全保障等各項制度措施進一步完善。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及水環境保護壓力的日益加大,現行《水污染防治法》在立法理念、防治思路、手段措施等方面已難以適應新常態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有必要進行修訂。
據悉,針對現行《水污染防治法》,此次具體修訂內容主要包括夯實水環境質量目標管理基礎、強化水污染源頭預防、完善水污染防治監管制度體系、建立從源頭到龍頭飲用水安全保障體系、切實落實各方主體責任、綜合運用多種手段等方面,全面推進水污染防治、水生態環境保護和飲用水安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