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鷹潭河湖綜合執法支隊接到信息員反映,信江界牌樞紐上游500米處,有一處排污口每天下午16點至18點定時向信江河內排污水。
接報后,河湖支隊立即深入現場核實線索,在現場附近發現一水管直插入信江河。經對現場周邊走訪得知:下午16點至18點該水管會向信江河內排放污水。污水排出時有大量泡沫,呈紅色,且有刺激味道。根據已經掌握的信江河兩岸排水管設置以及附近企業的分布情況,初步鎖定江西三達造紙廠很可能向信江河偷排工業廢水。
9月8日下午17時,由河湖綜合執法支隊、水上公安分局、市環境監察支隊組成的聯合執法小組趕赴現場查處。聯合執法人員蹲守至20時許,未見該水管排出污水。執法人員決定改變查處方式,立即聯系余江環保局一同對涉嫌非法排污的三達紙業進行突擊檢查。經查,界牌上游信江河邊管道為江西三達紙業有限公司所建,主要用于從信江河內取水使用,由于供電問題長期廢棄。經執法工作人員現場檢查,江西三達紙業有限公司近10天以來因污水處理站部分設施檢修,無法處理污水,在未經環保部門批準,就擅自利用原取水管道進行非法排放污水。當日,余江縣環境保護局對江西三達紙業有限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該公司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拆除非法排污口,對江西三達紙業有限公司實施行政處罰,處罰款人民幣8萬元。對江西三達紙業公司環保負責人范某云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9月27日,余江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對江西三達紙業逃避監管違法排污案立案,給予江西三達紙業環保負責人范某云(男,福建南平人,三達紙業環保負責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據了解,在新《環境保護法》實施之前,該案只能由環保部門執行行政處罰。該案的查處,對潛意識里存在“違法排污只能罰款”的違法人員敲了一記警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