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市豐原區東億紙廠于農業區蓋建鐵皮建物、污水處理設施;都發局確認為違建,同意業者限期自拆。不料東億又遭檢舉私埋暗管,20日相關局處前往現場,研判應是鉆探孔,排除暗管可能;自拆期限僅剩5天,都發局表示,25日前若未拆畢將徑行拆除,污水處理設施移至廠內,須申請雜項執照,否則也會拆除。
都發局、環保局、經發局等單位,昨前往東億紙廠現勘查清理違規使用現況,業者突關閉大門,拒絕記者拍攝采訪;相關單位勘查,原位于廠外「農業區」違建,業者僅將兩座已勒令停工的污水處理設施,移至廠內「乙種工業區」,水泥基座、停車棚則未完全拆除。
都發局都市修復工程科長朱文彬說,水泥基座、停車棚須在25日前自拆完畢。兩座污水處理設施雖經環保局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審查同意設置,也已移入廠內;但未領有都發局雜項執照,須依規申請否則也屬違建。
民眾檢舉2座污水處理設施移置過程疑裝有「暗管」!市府現場檢視,廢水處理流程、管線流向,皆與先前審查同意文件相符,未發現不明管路。
針對廠區內其他違建。都發局表示,東億廠房分屬多個不同地號,未來將依各別違規程度與情形處理,無法實質補照的部分會優先排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