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河北張家口市環保局獲悉,張家口市將通過取締“十小”落后企業、整治“十大”重點行業等嚴厲措施,狠抓工業企業水污染防治,把工業企業水污染控制到最低程度,保持張家口市水體潔凈。
取締 “十小”落后企業。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要求, 2016年底前張家口市將全部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 制革、 印染、染料、煉焦、煉砷、煉硫、煉油、電鍍、農藥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對未按期完成任務的縣區,暫停對其涉水行業建設項目辦理審批、核準和備案手 續。
專項整治 “十大” 重點行業。針對造紙、 焦化、 氮肥、 有色金屬、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藥制造、 制革、 農藥、 電鍍等 “十大”重點行業,對水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全面排查。2017年底前造紙行業將完成紙漿無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漿技術;鋼鐵行業焦爐全部完成 干熄焦技術改造;氮肥行業尿素生產完成工藝冷凝液水解解析技術改造;制藥 (抗生素、維生素)行業實施綠色酶法生產技術改造;制革行業實施鉻減量化和封閉循環利用技術改造。
集中治理工業集聚區水污染。集聚區內工業企業廢水經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標準要求后, 方可排入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 新建、 升級工業園區 (集聚區) 必須同步規劃建設污水、 垃圾集中處理等污染治理設施。2016年底前, 全市所有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出口加工區等工業園區 (集聚區) 一律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 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 逾期未完成,一律暫停審批或核準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