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拉薩市環保局污染防治科了解到,《拉薩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簡稱《方案》)已于9月18日出臺。
該科室負責人介紹,拉薩市目前水環境質量總體良好,但是生活污水排放逐年增加,畜禽養殖規模不斷擴大,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安全和城中水體環境質量不容樂觀,同時面臨環境監管能力嚴重不足的現狀。因此,為確保拉薩市水環境安全,拉薩市特制定《方案》。
拉薩“水十條”出臺
圍繞保持和改善水環境質量
《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又稱“水十條”,“水十條”將實施最嚴格的源頭保護和生態修復制度,主要內容包括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全力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明確和落實各方責任。
《方案》緊緊圍繞“保持和改善水環境質量”,加大水污染治理和水土流失防治力度,牢固樹立“生態優先”環保意識,嚴守生態環境安全底線、紅線和高壓 線,按照“生態保護第一、預防為主、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原則,系統推進水生態保護,水資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著力構建拉薩市水污染防治大格 局。《方案》明確,各縣(區)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水環境質量負總責,按照水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的原則,確保實現拉薩市水環境質量持續保 持優良,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記者了解到,為實現以上目標,《方案》確定了十項措施,涉及節約保護水資源、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強化科技支撐、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明確和落實各方責任、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等十項措施。
最嚴格水資源管理
公布污染“紅、黃牌”企業
《方案》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進一步完善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其建設項目新增取水許可。新 建、改建、擴建項目用水要達到行業先進水平,節水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運。2016年建立拉薩市重點監控用水單位名錄并動態更新。 2017年開始對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單位和其他用水大戶實行計劃用水管理。到2020年,全市用水總量控制在合理范圍內。
全面排查排污單位污染物處理設施建設及運行情況,拉薩市所有排污單位必須依法實現全面達標排放且主要污染物不超過核定總量。逐一排查工業園區和城鎮 污水處理廠排污情況,對超標和超總量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予以“黃牌”警示,一律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對整治仍不能達到要求且情節嚴重的企業予以“紅牌”處 罰,一律停業、關閉。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環保“黃牌”“紅牌”企業名單。
此外,《方案》明確,從水源地到水龍頭全程監管飲用水安全,建立健全水源地水質監測、管理等各項制度。2017年起,拉薩市每月向公眾公開飲用水安 全狀況信息;2018年起,有條件的縣城逐步公開飲用水安全信息。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和自治區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新建飲用水水 源地應當同步配套建設水源地環境保護工程,定期開展水質監測和環境狀況調查,依法實施嚴格管控,確保飲用水安全。2017年年底前,完成八縣(區)集中式 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定工作。2020年,完成80%鄉(鎮)水源地的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