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
 
當前位置: 首頁 ? 資訊 ? 紙業新聞 ? 正文

山東省菏澤市小型造紙廠或將被禁止建設

放大字體??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6-09-13??來源:互聯網??作者:紙引未來??瀏覽次數:111
核心提示:
31日,記者從山東菏澤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獲悉,菏澤市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對《菏澤市水污染防治條例(草案)》進行了第一次審議,本條例適用于行政區域內的河流、溝渠、水庫等地表水體和地下水的污染防治。 《條例(草案)》共十章五十一條,包括總則,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工業水污染防治,城鎮水污染防治,農村和農業水污染防治,畜禽、水產養殖水污染防治,水污染事故預防與處置,法律責任,附則。其中,在總則中指出政府實施水污染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設立專項資金予以保障,對舉報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對舉報人信息給予保密。

《條例(草案)》要求禁止建設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紙草、印染、燃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淀粉、魚粉、石材及其他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重點排污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如實公開排污信息、水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突發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實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在保護區域內制定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規劃和進行各類開發建設活動,應當符合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污染防治規劃。

建設工業園區,應當同步配套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測監控設施。未按照規劃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或者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不達標的,環保部門暫停審批該工業園區涉及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水污染的,由環境保護行政部門責令停止排放,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水污染防治設施因異常情況影響處理效果或者停止運行,未按照規定報告;重點排污單位不依法公開或者不如實公開環境信息等,違反其中一種行為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更改,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



【免責聲明】

1、紙引未來發布此信息目的在于傳播更多信息,與本平臺網站立場無關。

2、紙引未來不保證該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數據及圖表)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

3、如有侵權請直接與作者聯系或書面發函至本公司轉達,及時給予刪除等處理。

?
[ 資訊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訴好友 ]? [ 打印本文 ]? [ 違規舉報 ]? [ 關閉窗口 ]

?
0條 [查看全部]  相關評論

?
推薦圖文
推薦資訊
點擊排行
 
阜阳市| 乐昌市| 清原| 唐河县| 新兴县| 贵州省| 同仁县| 昭平县| 上犹县| 洪泽县| 水城县| 兰西县| 新丰县| 乌兰浩特市| 资讯| 河西区| 丹阳市| 黄陵县| 天气| 顺义区| 垣曲县| 黑山县| 大田县| 德保县| 新田县| 祁阳县| 来安县| 辽源市| 宁夏| 铜山县| 疏附县| 共和县| 郑州市| 东辽县| 九寨沟县| 新乡市| 卢龙县| 宝兴县| 新郑市| 晋中市| 老河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