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山街道非法違法“十小”企業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發來感謝信,感謝市工商局大力支持、全力參與“西山保衛戰”。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長江經濟帶“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重要指示和市委書記李兵關于打好“西山保衛戰”的指示要求,湖北省鄂州市工商局制發了《關于開展我市沿江重化工及造紙行業企業專項集中整治行動的通知》,進一步加大沿江重化工、造紙及相關行業的“查、關、治、罰、復、退”工作力度,采取“五抓五促”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共清理整治“十小企業”42家,對6家小粉磨、磚廠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對5家小油膏廠、6家小碎石廠、7家小廢料廠拆除廠房及生產設施,停止了生產經營活動;對17家小選礦進行了斷電、拆除廠房和設施、關閉處理;對1家落后工藝、產能的紅磚廠磚窯進行爆破拆除,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一、抓措施落實,促有的放矢開展整治工作。結合鄂州實際和工商職能,制定了《關于開展我市沿江重化工及造紙行業企業專項集中整治行動的工作方案》,明確了整治工作目標、時間、對象及內容,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有組織、有計劃開展。
二、抓調查摸底,促整治工作到邊到角。充分依托監管工作平臺,通過大數據信息系統,建立重化工及造紙行業整臺賬,并逐一實地調查、核實確認,確保檢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隱患。
三、抓市場主體準入審核,促“雙告知、一承諾”制度落實到位。嚴格相關工作程序,對法律、法規明確規定需要辦理前置許可的,凡未經有關部門審批或許可,一律不核發營業執照;對實行“先照后證”的市場主體,在辦理營業熱照的同時,告知其到相關部門辦理行政許可手續,告知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督促辦理行政審批證件。在此基礎上,要求市場主體承諾在沒有取得相關行政許可時,不得從事需取得行政許可后才能開展的經營活動,確保環評不達標者不能開展相關經營活動。
四、抓分類監管,促整治工作依法進行。對超范圍經營的,責令其停止相關經營活動,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對已經停止經營活動或市場主體自愿退出市場經營活動的,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對政府下達關閉令或環保部門注銷、吊銷相關行政許可的,在接到書面關閉令或提請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文書的,依法依程序吊銷其營業執照;對無照經營的市場主體,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配合相關部門依法予以取締。
五、抓事中事后監管,促長效機制建立。針對重化工及造紙行業極易造成污染、影響環境、影響人民生活質量的問題,積極與相關職能部門實行信息共享,聯合執法,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不斷探索完善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各項監管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