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關于印發《福建省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已經下發。福建正式試點開征VOCs排污費,成為全國第十五個出臺試點行業VOCs排污費征收政策的省級地區(含直轄市)。福建在石油化工行業和包裝印刷行業試點征收VOCs排污費。
關于印發《福建省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已經下發。福建正式試點開征VOCs排污費,成為全國第十五個出臺試點行業VOCs排污費征收政策的省級地區(含直轄市)。福建在石油化工行業和包裝印刷行業試點征收VOCs排污費。
一、 福建VOCs收費行業
石油化工和包裝印刷兩個試點行業。
二、 福建VOCs收費時間
從2017年1月1日開始執行,試行期1年。試行期滿后,根據企業負擔情況和社會反應情況再正式核定征收標準。
三、 福建VOCs收費價格與差別化收費政策
由于揮發性有機物對環境損害程度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廢氣中主要污染物大體相當,除需要單獨核算的污染物污染當量值外,其余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當量值為0.95千克,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征收標準按照現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費收費標準執行,即每污染當量征收1.2元。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濃度值低于國家或我省規定的排放限值50%及以上的,且當月未受到環保部門相關處罰的企業,征收標準為每污染當量0.6元;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濃度值高于國家或我省規定的排放限值,或高于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或企業生產工藝裝備或產品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規定的淘汰類的,征收標準為每污染當量2.4元;同時存在上述任何兩種情況的,征收標準為每污染當量3.6元;同時存在上述三種情況的,征收標準為每污染當量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