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十三五”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建設規劃》,落實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提出的關于全面改善水環境質量的要求,發揮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預算內投資的引導作用。
規劃范圍涵蓋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七大流域,近岸海域中的環渤海地區,以及千島湖及新安江上游、閩江、九龍江等其他流域。規劃用于指導各地開展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建立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滾動儲備庫,加強資金籌措,吸引社會投資,強化投資和項目監管,切實提高投資效益。
據環境保護部規劃財務司有關負責人此前介紹,環境保護部近期聯合財政部組織開展了以地級城市為申報單元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項目儲備庫建設,將4800余個項目納入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央儲備庫,總投資超4300億元。
該負責人說,目前中央財政已下達2016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130億元,將首先用于省級人民政府批復的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集中用于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等。
《經濟參考報》記者從環保部了解到,近期,多個省份也陸續出臺了具有針對性的綜合治理方案及相關政策。8月初,陜西省出臺相關指導意見,明確將中水資源納入城市供水資源體系,統一配置。“十三五”期間,每年選取2至3個中水建設項目作為省級示范項目,給予專項資金扶持。
此外,吉林省在重點區域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中,將水源綜合整治列為此次專項行動的工作重點,并確立了具體整治目標;8月上旬,針對近年來嚴重的農村土壤和水源污染問題,河北省人大通過《河北省鄉村環境保護和治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