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洛陽市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獲悉,11月30日前,該市將全面清理整改3381個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清理整改任務的項目,將一律強制其停止建設或生產。
由于多方面歷史原因,洛陽市存在一些未經環評審批、環保驗收但已建成或生產的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這些項目對該市污染防治和環境安全造成嚴重影響,帶來諸多隱患。
目前,該市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的清理排查任務已全部完成。在排查出的3381個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中,關停類項目153個,完善類項目896 個,整改類項目2332個。該市將按照“關停一批、完善一批、整改一批”的要求,對上述項目進行整治,對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務的項目,允許其繼續生產。
此外,該市對以下項目不予環保備案:項目選址位于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不符合保護要求的;裝備水平 低、污染治理水平低、污染嚴重的項目;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涉及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環境風險隱患比較大且衛生防護距離內涉及居民搬遷未完成的項目;群眾 反映強烈的項目;集體研究決定其他不予環保備案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