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全球第一快遞大國,2015年快遞業務量突破200億件。巨大的快遞包裹投放量讓“包裹上貼廣告”的生意悄然興起。記者發現,中國法律法規上沒有禁止這種商業行為。專家稱,應加強對快遞包裹上廣告內容的審核,不得損害消費者的情感和經濟利益。
小廣告登上快遞包裹
5月底,陳先生收到的電腦顯示器快遞包裹上除了快遞單,還多貼了幾張商場與微店的廣告。他感慨“現在的廣告無處不在,連快遞都增加了這項業務”。
陳先生的快遞包裹上被貼了小廣告
近幾年,快遞廣告業務悄然興起。百度百科出現了“快遞廣告媒體”的詞條,意思是快遞單上或者快遞包裹上做的商家廣告,是一種新穎的廣告模式。
不少人向中新網記者反映收到過類似包裹,上面的廣告涉及旅行社、網店、培訓機構等。有人認為只要不耽誤收件就行,可以接受這種形式;也有人擔心廣告內容不健康或影響收件地址的辨識。
快遞包裹貼廣告是否合法?
現行郵政業標準發布目錄中的“快遞封裝用品第3部分:包裝袋”
在包裹上貼廣告是否符合規定?記者查詢郵政業相關國家標準發現,針對快遞封裝用品的封套、包裝箱、包裝袋都有“任何部位不能印有經營性質的廣告”的要求。
對此,北京華沛德權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熊定中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上述標準為國家推薦性標準,不具備強制執行要求。企業可以制定內部規范,也可以選擇不予采納。
《廣告法》等法律沒有對快遞廣告做出明確規定。熊定中說,“由于法律上沒有禁止,所以不能說在快遞包裹上貼廣告是違法的。”
廣告內容誰來審核?
如何確保廣告內容的健康與真實?《廣告法》規定,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依據法律、行政法規查驗有關證明文件,核對廣告內容。
熊定中指出,快遞公司作為廣告發布者,有義務自己或外包給第三方來審核廣告內容,如果發布有問題的廣告,廣告發布者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記者了解到,一些提供快遞廣告業務的公司并沒有要求廣告主提交基礎性證明資料,來證明廣告內容不涉嫌非法宣傳。某快遞廣告媒體公司的員工透露,“廣告主只需簽訂簡單的廣告發布合同,包含企業法人、聯系方式、投放數量和地區、付款方式等。”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建議郵政和工商部門聯合下發文件,明確快遞廣告這種業務創新的法律邊界,加強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