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土壤污染總體形勢不容樂觀,局部地區污染嚴重。近年來,湖南“鎘大米”等一系列事件暴露出我國土壤污染防治形勢嚴峻,拷問我國土壤污染治理成效。2016年5月31日,國務院公開發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土十條》),是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由環境保護部會同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財政部、國土部、住建部、水利部、農業部、質檢總局、林業局、國務院法制辦等部門編制而成的《土十條》編制工作肇始于2013年5月,歷時3年,前后3次征求各省(區、市)和地方的意見,5次征求黨中央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意見,反復修改達50多稿,彰顯了國家對土壤污染問題的深度關切和必治決心。《土十條》共有10條35款231項具體措施。從摸清情況到依法治土,從分類管理到風險管控,從推進修復到分配責任,對我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作出了系統而全面的規劃及行動部署,將成為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之后,我國應對重點環境問題的又一行動綱領。
亮點一:摸清底數,強化監測
亮點二:健全規范,依法治土
亮點三:分類管理,突出重點
亮點四:風險管控,保護優先
亮點五:開展修復,加強技術
亮點六:政府主導,責任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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