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聯合印發《關于2016年規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強調要全面落實中央巡視整改任務要求,著力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亂收費、亂辦學等不正之風。
意見要求,各地要繼續深化中小學教輔材料散濫問題治理,嚴格落實《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辦法》,不斷完善教輔材料評議公告工作機制。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中小學教輔材料評議公告工作順利開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入學校宣傳、推薦和推銷任何教輔材料。堅決查處違背自愿原則以及在評議公告范圍之外強制訂購教輔材料的行為。
意見提出,各地都要組織成立中小學教輔材料評議委員會,下設學科組負責進行初評排序,提出初選意見,由中小學教輔材料評議委員會審議后進行公告。對于一個學科每個版本教科書配套同步練習冊送評數少于3種的,該版本該學科不予評議。未評議的學科、年級的教輔材料,地方有關部門和學校不能推薦及統一代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