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海南省政府獲悉,海南省今年將開始啟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通過引入市場配置環境資源機制,改革排污權初始分配制度,培育和規范排污權交易市場。到2018年啟用交易平臺,接受省內企業排污權購買申請,組織開展排污權公開拍賣及企業交易。
海南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海南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方案》,明確從今年開始,逐步建立反映環境資源稀缺性與經濟價值的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實施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的對象為海南省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企業。對現有排污單位,暫不實行排污權有償取得。
據了解,海南省還將制訂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支撐體系,建立起全省統一、規范的排污權交易一二級市場。在核準審批過程中,重點核準企業排污權指標申購量、“富余排污權”及其來源等,嚴防企業通過虛構、虛報排污指標購買或出售排污權,引導“富余排污權”向海南重點發展產業傾斜出售。
海南省還將探索對有償取得排污權的企業綜合其污染治理措施落實情況和生產經營情況,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優先安排省減排專項資金補助;探索企業將有償獲得的排污權用于銀行抵押、擔保融資、貸款等,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排污權交易。
據悉,我國先后在11個省(市)開展國家級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并將逐步擴展至全國主要省份,以此來發揮市場在節能減排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