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日前印發《林業發展“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指出,“十三五”期間將構建國家、省、縣三級森林經營規劃體系,進一步強化森林經營的法律地位、法律約束。構建以全國性標準為指導、區域和地方標準為補充、涵蓋不同森林類型的森林經營技術標準體系。建立森林經營成效監測評價體系,加強對森林經營活動的管理監督,明確各級林業部門推進森林經營工作的主體責任。
在產業服務體系完善方面,《規劃》提出,將加快健全林業產業和林產品標準體系,逐步建立林產品產前、產中、產后的全系列標準規范,把無公害、“綠色”標準的推廣與優質林產品基地、現代林業標準化科技示范園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建立健全林產品質量檢測認證體系和林業產業信用體系,制定林業產業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積極推進產銷監管鏈、竹林經營和生態產品服務認證機制。淘汰落后產能,壓縮疏導過剩產能,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
《規劃》明確了強化林業執法體系的一系列措施,主要包括加強林業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嚴格執法主體資格管理,穩步推進林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建立健全林業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加強森林資源監督機構隊伍和能力建設,在有條件的省(區、市)逐級派駐森林資源監督機構,探索開展省級以下垂直管理試點,建立健全涉林案件快速查處機制。依法嚴肅查處高發多發、社會敏感度高、影響惡劣的違法案件,追究相關人員、單位責任,提高震懾效果。
《規劃》要求,嚴格保護林地資源,建立以森林經營方案為基礎、總量與強度雙控的森林采伐管理新機制,健全國家級公益林管理和政策體系。嚴格實施森林資源監督和林政稽查,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破壞林地和沙區植被行為。加強古樹名木保護和復壯,嚴禁移植天然大樹進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