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近日出臺《水污染防治方案》,從調整產業結構到治理重污染工業企業,從集中治理工業集聚區水污染到嚴格執行法律制度,提出了全方位的治理策略。
三管齊下防治工業水污染
依據《方案》,本市將通過對污染企業“淘汰一批、搬遷一批、改造一批”來減少工業水污染。“淘汰一批”即全面排查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發現一個,取締一個。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要求,于今年年底前,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條件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同時,依法制定并實施年度落后產能淘汰方案。未完成淘汰任務的地區,暫停審批和核準相關行業新建項目。“搬遷一批”即推動重污染企業退出城市建成區。實施產業升級搬遷,城市建成區禁止新建、擴建能耗高、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項目。
2016年起,制定城市建成區現有鋼鐵、化工、有色、皮革、印染等污染較重企業退出計劃,推動污染較重企業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改造一批”即專項整治水污染重點行業。對造紙、焦化、氮肥、有色金屬、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藥制造、制革、農藥、電鍍等行業實施清潔化改造。2017年底前完成印染行業低排水染整工藝改造等專項治理。新建、改建、擴建上述行業建設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減量置換。
工業園區不治污水將撤銷
2017年年底前,現有工業集聚區除可依托城鎮污水處理廠以外的全部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暫停審批和核準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并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
對違法企業實行“紅黃牌”管理
對違法企業實行“紅黃牌”管理,對超標或超總量的排污單位實施黃牌警示,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對整治仍不能達到要求且情節嚴重的予以紅牌處罰,責令停業、關閉。
從今年起定期公布轄區環保黃、紅牌企業名單,以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形成對排污企業齊抓共管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