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動節能減排工作中,國家紙制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以下簡稱國家紙品中心)發揮自身技術優勢,在承擔稅務部門完成造紙企業資源綜合利用退稅申報中,既為企業出具科學公正的節能減排數據,確保企業得到國家政策支持,也得到稅務部門的信賴,每年為企業退稅額超過10億元。”廣東省東莞市質監局局長羅曉勤認為,這正是該中心發揮第三方社會公正地位和公益屬性作用的體現,對政府優化資源配置起到了重要作用,進一步優化了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環境。
隨著世界資源日益枯竭,環境日趨惡化,人們環保意識日漸增強,廢紙的回收利用勢在必行。
廣東省是全國的造紙大省,東莞是廣東省最重要的造紙基地之一。近兩年,隨著環保政策進一步落實,東莞市造紙產業逐步淘汰落后產能,造紙企業已由95家減少到現在的23家,淘汰落后產能約530萬噸。據統計,回收利用1噸廢紙可再生0.8噸紙,節約木材3立方米,節約用電、用煤、用水分別為600度、1.2噸、120立方米,同時減少水污染達35%。因此,造紙工業發展與加強廢紙回收利用密不可分。
為進一步推動資源綜合利用和節能減排,2015年7月1日施行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通知》,將廢紙的再利用列入到國家資源循環利用增值稅返還政策的文件中,旨在對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政策進行整合和優化,規范和優化增值稅政策。該《目錄》包括利用廢紙、農作物秸稈生產紙漿、秸稈漿和紙,產品原料70%以上來自所列資源,將享受50%的增值稅退稅優惠。在享受上述政策中,企業申報的材料必須提供符合產品質量標準要求及政策規定的生產工藝要求的檢測報告,以及廢棄資源占生產原料比例的檢測報告。
為此,國家紙品中心切合國家扶持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的契機,按照《目錄》要求,通過自身的科研、檢驗等優勢,積極服務企業響應國家環保節能降耗政策,先后與20家造紙企業實施資源綜合利用申報輔導及廢紙使用比例的現場勘查工作。在評估工作中,為避免國家退稅損失,該中心把檢測數據的科學公正放在首位,對受調查企業,根據產品生產工藝,對其投料、用料、生產等情況進行現場核實,從而客觀公正地檢測了不同企業各類紙品原料中的回收紙占用比例,既為主管稅務部門對申報企業的符合性進行有效評價提供技術保障,受到當地市、鎮兩級稅務部門的高度肯定,也使企業享受了國家增值稅稅務的退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