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福建省政府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工作部署,福建省環保廳將清理整頓環保違規建設項目工作列入環保專項大檢查,出臺清理整頓環保違規建設項目的指導意見,組織全省各地認真開展清理整頓環保違規建設項目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清理未批先建環保違規建設項目11000余個、已批建成投產尚未驗收環保違規建設項目12000余個。
一是印發環保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頓工作通知,明確環保違規建設項目認定和備案條件,會同省發改、經信、國土、住建、水利、交通、安監等部門建立工作協調機制,按各自職責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主動申報環保違規建設項目,爭取合法合規生產經營。二是督促地方各級政府在轄區內所有排污單位進行自查申報的基礎上,對轄區內環保違規建設項目進行全面排查摸底,重點對認定和備案條件中確定的項目類型進行排查,做到全覆蓋,不遺漏。三是組織發改、經信、國土資源、住建(規劃)、安監、海洋、林業等相關職能部門對排查清理出來的環保違規建設項目的產業政策、規劃、涉及的功能區、保護區、省政府七類產業布局指導意見及相關整治要求、準入條件等,按各自職責對項目進行逐個審核,并對環保違規建設項目提出分級分類處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