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大氣污染防治法”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最近,云南省人大環資委、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省法制辦、省環保廳聯合舉行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電視電話會議,安排部署全省各級各部門加強學習宣傳,認真履行職責,確保新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在云南全面準確貫徹實施新法抓住大氣環境質量改善這條主線,在新修訂的環保法的基礎上,規定了一系列嚴格具體的制度措施,新大氣法為推動大氣污染物全防全控、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近年來,云南省高度重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堅持把大氣環境保護放在突出位置,堅定不移地加大保護治理力度,取得了顯著成績。在京津冀等地區重污染天氣頻發、全國大氣環境質量形勢日趨嚴峻的大背景下,云南省環境空氣質量總體持續保持良好,去年全省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平均優良率達97.2%會議要求各級政府堅持依法行政,認真貫徹大氣污染防治的法定職責。依法制定考核辦法,對云南全省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實施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對未達標城市,要及時制定限期達標規劃,并向同級人大報告。各相關部門要依法履行保護大氣環境質量的法定職責,抓住主要矛盾,針對造成云南省大氣污染的主要問題,制定綜合防治措施,協同配合,形成合力,著力解決影響科學發展、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各級人大要加強執法檢查,及時總結上報新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為大氣污染防治的地方立法做好前期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