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政府正式印發實施《廣東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下稱《方案》),明確廣東省實施國家《水十條》的路線圖和時間表。《方案》以2020年、2030年、本世紀中葉三個階段提出目標。徹底整治水環境,恢復水生態在去年4月國務院頒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國家《水十條》后,廣東貫徹國家要求的落地方案正式出爐,再度吹響了向水污染宣戰的號角從廣東省政府網站獲悉,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5﹞17號,以下稱《水十條》),切實推進廣東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實施綠色發展戰略,開創廣東省生態文明建設新局面,廣東省政府正式印發實施《廣東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下稱《方案》),以水質目標管理為主線,按照“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的要求,確定重點流域、飲用水源、城市水體、近岸海域等水體質量改善目標,明確了廣東省實施國家《水十條》的路線圖和時間表《方案》以2020年、2030年、本世紀中葉三個階段提出目標。到2020年,全省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污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進一步提升,地下水質量維持穩定,近岸海域環境質量穩中趨好,珠三角區域水生態環境狀況有所好轉。到2030年,全省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到本世紀中葉,水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經濟繁榮、水體清澈、生態平衡、人水和諧新格局初步形成,為全省人民安居樂業提供安全優質的供水保障和良好的水生態環境《方案》明確,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環保“黃牌”“紅牌”企業名單,“紅牌”企業一律停業、關閉;要求珠三角工業集聚區于2016年底前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逾期或不達標的將依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2017年底前,珠三角地區建成統一的水環境監測網,實現統一發布和信息共享并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會公布治理情況。自2016年起,珠三角區域和廣佛跨界河、練江等廣東六河流域內各城鎮每年整治一條以上黑臭河涌;到2017年底,廣州、深圳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地級市建成區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為了達到這一目標,方案還提出了具體的方法。
專項整治十大重點行業
污水處理費適當提高,實施跨界水環境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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