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常務會審議通過陜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陜西版“水十條”),取締重污染“10+3”小企業,“10”指小型造紙廠、制革、印染、燃料、煉焦、煉硫、煉砷、電鍍農藥等10類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
常務會審議通過陜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陜西版“水十條”),婁勤儉說:“不是設定目標是56%,就允許44%的污染了,我們要向100%無污染爭取。”
根據國家與陜西省擬簽訂的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到2020年,我省境內長江流域地表水水質優良(指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比例要實現100%,黃河流域達到56.25%,全省地表水不再有喪失使用功能(指差于Ⅴ類水質)的水體斷面;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內;地下水質量極差的比例要控制在15%左右,和全國平均水平相當;地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必須全部達標。到2030年,黃河流域地表水水質優良比例達到75%以上。
污水處理廠出水口建人工濕地
取締重污染“10+3”小企業,“10”指小型造紙廠、制革、印染、燃料、煉焦、煉硫、煉砷、電鍍農藥等10類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3”是首次提出將皂素、冶金、果汁等重污染小企業也納入取締范圍,今年年底前,這13類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重污染小企業全部取締。
城鎮污水處理方面,要強化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到2017年西安市建成區基本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到2020年全省所有縣城和重點鎮具備污水收集處理能力。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口下游因地制宜建設人工濕地,在渭河干流、延河、無定河兩岸、及污染較重的支流入河口建設生態濕地。婁勤儉說:“污水處理廠出來的水,經過濕地才能流出,現在是鼓勵性的,將來要逐步變為強制性的。”
方案提出,要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會公布治理情況,西安建成區在2017年底前要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到2020年底前,全省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
盲目決策致環境惡化 終身追責
從水源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督飲用水安全,市、縣(區)政府及供水單位應定期檢測、監測和評估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等安全狀況,自今年起,各設區市、韓城市及楊凌示范區、西咸新區每季度向社會公布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縣級城市自2018年起每半年向社會公布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
加快水價改革,縣級以上城市要按期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2020年底前,全面實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
方案提出,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應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積,新建項目一律不得違規占用水域。
對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導致水環境治理惡化,造成嚴重后果的領導干部,要記錄在案,視情節輕重,基于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已經離任的也要終身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