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了《甘肅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年)》,甘肅省水污染防治力度全面升級。《方案》明確提出,甘肅省將在2016年年底前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工業企業。
《方案》提出,到2020年,甘肅省地表水環境質量穩中趨好,飲用水環境安全保障能力與水平明顯提高,地下水環境質量基本保持穩定,地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水資源消耗得到有效控制,水生態環境得到逐步改善。到2030年,甘肅省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基本恢復。到本世紀中葉,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為此,甘肅省將狠抓工業企業污染防治,2016年年底前將全部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行業準入條件的小型造紙、制革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2020年底前,全面取締境內九大水系干流、一級支流沿岸所有非法開采開發行為,以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一、二級保護區和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內的采掘和石油行業建設項目。同時還將進一步強化城鎮生活污染防治,對現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改造,2020年底前達到相應排放標準或再生利用要求;全面加強配套管網建設,2017年年底前,蘭州市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其他地級城市2020年底前基本實現。此外,甘肅省將持續加大執法力度,建立企業紅、黃牌警示處罰制度,2016年起定期公布環保“黃牌”“紅牌”企業名單。
與此同時,為確保居民飲水安全,甘肅省將全面推進第二水源建設工作。單一水源供水的市州政府所在縣區和其他縣區分別于2020年、2030年實現“雙水源”,并實現聯網串供;地、縣級城市分別自2016年、2018年起,每季度向社會公布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用戶水龍頭水質等監測結果,實現從水源到水龍頭全程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