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環保部門發現違規排污卻拒不改正,最終8萬元的罰款變成了百萬元,令企業追悔莫及。近日,河南省環保廳公布了一批企業違規排污的典型案例,兩家企業受到了“按日計罰”的重罰。
據河南省環境監察總隊介紹,7月24日,河南鶴壁煤電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被發現違法排污,決定對其處以立即停止排污并罰款8萬元。而違規排污企業自處罰之日起,卻拒不改正,并繼續排污至8月18日。隨后,環保部門依據新修改的環境保護法,決定對鶴壁煤電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進行“按日計罰”,違規罰款變成200萬元。
另外一家被河南省環保部門處以“按日連續處罰”的企業是新鄉市輝縣市的河南李固特種水泥有限公司。該企業自7月29至8月17日,拒不執行環保處罰,多次超標排放。環保部門決定,按原處罰8萬元,計19日,共計罰款152萬元。
2015年1月1日起執行的新環境保護法首次確立“按日計罰”制度,被稱為“史上最嚴環保法”。法律規定,對持續性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按日、連續處罰,罰款數額上不封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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