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下午,平頂山市人民政府召開常務會議,研究制定十條措施,以求強力遏制和扭轉大氣環境質量下降的嚴峻態勢一是部分工業企業停產限產。相關停產機組如需恢復生產或生產機組需增加負荷,必須報批且經同意后方可實施;7月底前中國平煤神馬集團天宏焦化公司立即停產整治,年底前搬遷完畢二是完善建筑施工和拆遷工地防揚塵措施。7月底前,除應急搶險施工外,市區所有達不到防揚塵標準的建筑、拆遷工地一律依法依規停止施工;防塵措施達不到規定標準的,不得擅自復工三是道路施工、河道治理工地落實防揚塵措施。道路施工工程及湛河治理工地要嚴格落實遮蓋、圍擋、噴灑等要求,工地內土方、料堆要全部按標準覆蓋其余的措施包括:加大道路灑水保潔頻次,全面禁止市區露天有煙燒烤,加大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力度,限期取締違法“三堆”(煤堆、渣堆、料堆),加大商品混凝土攪拌站防揚塵治理力度等之前的7月27日,因上半年環境問題嚴重,平頂山和新鄉、焦作、三門峽4市的副市長曾被省環保廳約談。
為打擊環境違法犯罪
滎陽成立環境警察大隊
非要被約談才動真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