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4月9日,貴州省銅仁市思南縣黎某因多次排放廢水不聽勸阻,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0日。
4月9日,貴州省銅仁市思南縣黎某因多次排放廢水不聽勸阻,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0日。
3月9日,思南縣環保局工作人員在對該縣孫家壩鎮光明村葛臘寨組黎某經營的造紙廠進行檢查時發現,黎某造紙廢水排到簡易沉淀池后,未經任何處理,就用一條塑料管通過廠房旁邊衛生間的下水道直接進行排放。環保局的工作人員對其指出后,要求黎某立即進行整改,并發放了整改通知書。
4月3日,工作人員再次對造紙廠檢查時,發現黎某并未進行整改,造紙廠仍然在作業,遂將案件轉到思南縣公安局治安大隊處理。
經過思南縣治安大隊的調查取證,確認黎某的行為已構成通過滲坑排放污染物。根據《環境保護法》規定,對黎某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