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記者從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獲悉,為加強產品質量監督,省局組織對山西省19家企業生產的35個批次的食品包裝材料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合格34個批次,不合格1個批次,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2.9%。存在的主要質量問題為蒸發殘渣不符合標準要求。
蒸發殘渣中的甲苯是有毒有害物質,人體過多吸收將有損健康。食品包裝材料粘合劑使用的溶劑,一般是乙酸乙酯,使用過程中稀釋劑也應是乙酸乙酯,不排除生產企業為降低成本使用甲苯作為稀釋劑的可能;食品包裝材料中的石墨中含有甲苯、丁酮、乙酸乙酯和異丙醇等,生產企業為降低成本,可能會大量使用甲苯,上述兩種情況都會造成蒸發殘渣檢測項目不合格。在本次抽查中,由運城市康豐塑材有限公司生產的880×500mm型塑料編織袋,其蒸發殘渣不符合標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