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友“玄機”在瀏陽論壇上發帖爆料,文家市有一造紙廠,污染嚴重。
27日下午,記者跟隨市環保局工作人員前去調查,但并未發現網友所反映的情況。為了進一步了解造紙廠的排污情況,工作人員對廠子的外排污水進行了取樣,并將進行檢測。
網友瀏陽論壇舉報造紙廠存在污染
網友“玄機”在帖子中稱,“造紙廠生產中長期向空中排放大量廢氣,且涉嫌向河流排放廢水。”在帖子后還附有四張照片,其中兩張照片備注為“造紙廠排出的廢水”。照片中的水,不僅變色成漿糊狀,上面還漂浮著大量的泥黃色泡沫。
帖子發出后,引起了網友的關注,短短數天就有500多名網友進行了查看,并有20多名網友跟帖評論。網友“楊佳”表示:“支持環保,護我青山綠化。”還有其他網友表示,“會關注事態的發展。”
市環保局現場調查并取樣檢測
27日下午,記者與市環保局工作人員來到了該造紙廠。這家造紙廠主要生產瓦楞再生紙,即俗稱的花炮紙。
工作人員對廠內的排污設施進行了檢查,發現各種污水處理設備都在正常使用,廠子的排放污染物許可證和環評報告書等相關的證件都齊全。
經過一番檢測,工作人員就廠子內固體廢物堆放不規范、原材料堆放未及時入棚等問題開具了《污染源現場檢查記錄》,并要求立即整改。
記者對照了網友所拍攝的照片,發現照片中的內容只是造紙廠的污水收集池和處理池,并不是外排的污水。外排的污水雖然伴有一點泡沫,但是水質已經變得比較清澈。
工作人員張敏介紹,根據現場觀察,該造紙廠的污水處理還算合格。但是為了詳細了解外排污水的情況,他們對排出的污水進行了取樣,“等化驗結果出來后,我們再進行具體處理。”
對于檢測結果,本報將繼續關注。
新聞點評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新《環保法》這樣規定。
我們不妨這樣來理解這句話:在新的環保法中,每個人都是主體,都對環境污染有責任,環保問題要先從自身做起,同時也有與責任相適應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的權利。
所以,網友的“論壇舉報”是權利所在,環保部門的“快速回應”是責任所在,而造紙廠的“主動公開環境信息”更是義務所在。
我們樂見更多這樣的“環保互動”出現,而這也正是新環保法出臺的目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