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2018年1月1日起,我國第一個專門促進生態文明建設,體現“綠色稅制”法律-環境保護稅法,將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環境保護稅成為營改增試點改革后第一個通過費改稅新增的地方稅種,承載著助力保護和改善環境的重要功能。找紙張就上紙引未來網。
1月1日起,《環境保護稅法》正式實施
2018年1月1日起,《環境保護稅法》在全國范圍內實施,運行38年的排污費制度退出歷史舞臺。
按照《環境保護稅法》規定,直接向環境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都應繳納“環保稅”。
環保稅法確定了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稅額幅度:
大氣污染物每污染當量1.2元至12元;
水污染物每污染當量1.4元至14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區環境承載能力、污染物排放現狀和經濟社會生態發展目標等因素,自主確定具體適用稅額。
應稅固體污染物和噪音污染的適用稅額,全國實行統一的標準:
固體廢物按煤矸石、尾礦、冶煉渣、危險廢物等分種類每噸稅額為5元、15元、25元、1000元不等;
噪聲稅額分六檔,每提高一檔標準翻一番,每月350元至11200元不等。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室主任張斌認為:環境保護稅是獨立的一個針對(污染)排放最為直接的一個調節性的稅種,應當說它的出臺對我們綠色稅制體系的建設,無疑是邁出了里程碑式的一大步。
環保稅法,生態意義大于財政意義
我國此前已有執行多年排污收費制度,現在改為征收環保稅,這是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
我國從1979年就確立了排污費制度。通過收費這一經濟手段促使企業加強環境治理、減少污染物排放、補充環境治理經費,對防治污染、保護環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排污收費制度執行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影響了該制度功能的正常發揮。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室主任張斌介紹:原來我們就一直在收排污費,也發揮了很好的作用,但是由于它的法律層級比較低,征收力度等等原因,那么我們把它費改稅,希望通過稅收法定把它變成法律,來加大執法力度、來加大執法剛性,這是對我們環境保護具有重大推動作用的一個政策。
當前,我國環境污染問題十分嚴峻。《2016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顯示:2016年,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254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超標,占75.1%;6 124個地下水水質監測點中,水質為較差級和極差級的監測點分別占45.4%和14.7%。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也面臨一些突出問題。環境噪聲投訴率多年居高不下。
排污費改稅的主要目的不在于增加財政收入,而是通過“多排污多繳稅、少排污少繳稅、不排污不繳稅”的機制,引導企業加強排污治理,減少污染物排放,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表示:通過稅收這個手段去防治污染,那么實際上采用的是經濟的辦法,去矯正損害環境的這種行為,對生態文明建設這是一個重要的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