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近日印發《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改革試行方案》,以更好地貫徹落實預算法,實施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
據財政部預算司有關負責人介紹,政府收支分類科目是反映政府收支活動的分類體系,是各級政府預算和部門預算編制、執行、決算的基礎和重要工具,包括收入經濟分類科目、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和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反映政府各項職能活動,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是用于社保,還是辦了教育;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反映政府的錢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員工資還是購買了辦公設備。在支出經濟分類科目設置上,分“類”“款”兩個層級。
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改革的主要內容有:充分考慮政府預算和部門預算的特點和管理要求,分設政府預算經濟分類和部門預算經濟分類兩套科目;根據預算法的有關要求,兩套科目均設置“類”“款”兩個層級;兩套經濟分類之間保持一定的對應關系,以利于部門預算與政府預算相銜接。
財政部預算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實施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改革,有利于進一步提升預算編制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提高預算透明度。
據介紹,為了積極穩妥推進此項改革,財政部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在編制2017年預算時仍使用現行支出經濟分類科目,但同時要按照試行方案進行試編和試運行,并將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財政部。由財政部對試行方案做進一步修改完善后,從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