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電容器紙?
紙介電容器紙是由介質厚度很薄的紙作為介質,鋁箔作為電極,經掩繞成圓柱形,再經過浸漬用外殼封裝或環氧樹脂灌封組成的電容器。[1]它有成本低等優點,但損耗較大。主要在頻率較低的電路中作旁路、耦合、濾波等用。
哪里有電容器紙批發?電容器紙價格行情
紙介電容器紙是由介質厚度很薄的紙作為介質,鋁箔作為電極,經掩繞成圓柱形,再經過浸漬用外殼封裝或環氧樹脂灌封組成的電容器。[1]它有成本低等優點,但損耗較大。主要在頻率較低的電路中作旁路、耦合、濾波等用。
紙介電容器是有機介質電容器中最古老,歷史最長的一個品種。由于這類電容器的比率電容較大,電容量范圍寬,工作電壓高,成本低而被廣泛應用。因具有以上特點,上世紀八十年代國內外紙介電容器的產量仍然是很可觀的。紙介電容器雖在低壓電路中有一部分被合成膜電容器所代替,但高壓紙介電容器仍占有一定的地位。上世紀九十年代大量生產額定電壓63~30000伏,電容量幾百皮法到十微法的各類紙介電容器。此外還生產用作脈沖、儲能、移相等用途的紙介電容器。
哪里有電容器紙批發?電容器紙價格行情
2007年4月17日,商務部發布年度第30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日本的進口電解電容器紙征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自2007年4月18日起5年。
2012年4月18日,商務部發布年度第15公告,決定對原產于日本的進口電解電容器紙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
復審產品范圍是原反傾銷措施所適用的產品,與商務部2007年第30號公告中的產品范圍一致,該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稅則號:48059110。
商務部對如果終止原反傾銷措施,導致傾銷和損害繼續或再度發生的可能性進行了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維持原反傾銷措施的建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五十條及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的決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裁定
商務部裁定,如果終止原反傾銷措施,原產于日本的進口電解電容器紙對中國的傾銷有可能繼續發生,原產于日本的進口電解電容器紙對中國國內產業造成的損害有可能再度發生。
二、反傾銷措施
自2013年4月18日起,按照商務部2007年第30號公告公布的征稅范圍和反傾銷稅稅率征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5年。
三、征收反傾銷稅的方法
自2013年4月18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日本的進口電解電容器紙時,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繳納相應的反傾銷稅。反傾銷稅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從價計征,計算公式為:反傾銷稅稅額=海關完稅價格×反傾銷稅稅率。進口環節增值稅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反傾銷稅作為計稅價格從價計征。
四、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五十三條,對本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