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 為加強紹興市文化市場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與規范經營,切實維護印刷企業平穩有序發展,自今年3月份以來,紹興支隊在轄區范圍內開展了印刷企業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行動,在排查中過程中接到群眾舉報,稱位于紹興市袍江上窯村的一家塑料廠涉嫌擅自從事印刷經營活動。
紹興市支隊對該線索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對上窯村進行檢查,發現在一家塑料廠內有一臺膠印機正在印刷生產中,當事人無法提供印刷經營許可證。執法人員當即責令該場所停止印刷生產活動并對印刷現場進行勘察取證,對印刷生產專用工具(印版13塊)及印刷品(塑料包裝袋1185只)證據先行登記保存,對印刷經營單據、票據等相關證據進行拍照固定。經發函市局審批處確認該廠未取得印刷資質后,我局依法對該廠進行行政處罰,沒收印刷品塑料包裝袋1185只、膠印機1臺、印刷輥10條、印刷版13塊,并處罰款人民幣10000元。5月25日,該廠膠印機及其他專用工具、設備均已入庫,該案已進入結案流程。待訴訟期結束后,市支隊將對膠印機及專用工具進行評估和司法拍賣程序,拍賣所得上繳國庫。
此案是我市查處擅自從事印刷經營活動,沒收膠印機及專用工具的第一案,通過對該案的偵查辦理,為我市印刷類案件的偵辦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市支隊將認真總結,進一步加強對印刷企業監管的力度,確保我市印刷業繁榮穩定、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