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訊,3月26日晚間,界龍實業(600836,SH)收到了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以下簡稱上海證監局)對公司第一大股東界龍集團以及相關當事人的行政處罰。
在今年1月18日界龍實業披露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對于界龍集團內幕交易行為,上海證監局不僅沒收了違法所得,且對界龍集團處以1731.6萬元的罰款,對界龍集團的董事長費鈞德、副董事長、總經理費屹立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
而通過界龍集團、費鈞德以及費屹立此后“申辯”,最終,在沒收違法所得后,上海證監局對界龍集團的處罰降低至了577.2萬元,對費鈞德、費屹立的處罰維持30萬元不變。
利用他人賬戶獲利577.2萬元
《行政處罰書》顯示,2015年6~7月,彼時界龍集團董事長、同時也是界龍實業的實控人的費鈞德,獲悉了李某芬要轉讓其實際持有的上海伊諾爾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上海伊諾爾防偽技術有限公司、北京伊諾爾印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伊諾爾)股權的事項。
2015年11月,李某芬主動聯系費鈞德,稱愿意和界龍實業商談股權轉讓事項。
此后雙方于2016年1月6日對于股權轉讓價格達成了初步的一致,并確定了由界龍實業聘請的中介機構對伊諾爾進行盡職調查,至3月初盡職調查結束,同時雙方就交易價格及相應的盈利承諾達成一致。
2016年3月26日,界龍實業披露了定增6.3億元收購伊諾爾的預案,由此上海證監局認為,此次交易為重大事件,構成《證券法》規定的內幕信息,內幕信息的形成不晚于2016年1月6日,公開于2016年3月26日。
同時,費鈞德、費屹立作為界龍集團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總經理則是全程參與的收購事項,屬于內幕信息知情人,且知悉該內幕信息的時間不晚于2016年1月6日。
而在上述敏感時期內,界龍集團卻利用自有賬戶,以及他人賬戶對界龍實業的股票進行了購買。其中界龍集團通過自有證券賬戶于2016年1月27日至2月15日累計買入“界龍實業”股票102萬股,根據彼時界龍實業披露的公告顯示,前述對界龍實業的增持行為,共花費了界龍集團2123.64萬元。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截至目前,界龍集團上述這筆違規購買的股票并未賣出。
此外,同樣在敏感期,界龍集團還通過“費某娟”的證券賬戶買入的界龍實業股票,已于2016年9月21日至30日全部賣出。交易累計獲利577.2萬元。
除了向“費某娟”借用賬戶進行交易外,上海證監局還查明,界龍集團非法利用“孫某波”的證券賬戶進行交易,借用賬戶期間,上述兩賬戶的資金全部來源于界龍集團,資金轉出也全部轉回界龍集團,賬戶交易盈虧由界龍集團承擔。
截至2017年6月8日證監會開始調查日,兩賬戶均處于虧損狀態,沒收違法所得。
涉事方:希望從輕處罰
如果按照界龍實業1月18日收到了上海證監局下發的《行政實現處罰決定書》里的處罰要求執行,上海證監局在沒收違法所得577.2萬元的同時,還對界龍集團的“內幕交易”進行了1731.6萬元的罰款,并對費鈞德、費屹立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
對于上述處罰決定,界龍集團提出了異議,其在提交的陳述申辯材料中給出了三點理由,希望從輕處罰。
界龍集團首先稱,其在2016年1月27日至2月15日期間增持“界龍實業”股票系考慮到2016年1月4日股市開始實施熔斷制度后,股票市場及界龍實業股票均快速下跌,記者梳理發現,2016年1月4日界龍實業的收盤價為15.1元/股,至當期1月26日收盤價已跌至10.28元/股,期間跌幅達到47%。
界龍集團表示,上述增持行為是為響應監管層號召,穩定資本市場,維護上市公司股價,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而采取的行為,主觀上是出于善意,客觀上對市場及中小投資者利益也沒有產生危害。
其次,界龍集團通過自身賬戶購買的界龍實業的股票目前尚未賣出,界龍集團稱,按照公司收到證監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之日的收盤價計算,上述交易共發生虧損1081萬元,實際上并無獲利。
最后,界龍集團還認為,上海證監局擬定的處罰過重,界龍集團稱,公司自成立至今沒有違法違規行為,目前正處于轉型發展中,資金方面相當困難,請求對其從輕處罰。
而最終,上海證監局在沒收違規所得的同時,對界龍集團的“內幕交易”處罰降低至了577.2萬元,對費鈞德、費屹立的處罰不變。同時,上海證監局還決定,對界龍集團非法利用“費某娟”“孫某波”賬戶進行交易的行為,根據相關規定,對界龍集團責令改正,并處以10萬元罰款。
對于此次上海證監局調整的處罰決定,界龍集團是否“滿意”?此外,在資金方面較為困難的情況下,界龍集團是否能夠承受此次罰金?針對前述情況,3月27日,記者多次聯系上市公司,其內部人員表示,董秘和證代都在開會,無法接受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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