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于開展2017年年度核驗和示范企業考核的總體部署,為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印刷復制示范企業“能進能退”原則,更好地發揮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按照《國家印刷復制示范企業管理辦法》,決定對已認定的上海14家印刷示范企業、1家光盤復制示范企業進行考核。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內容
2017年度考核主要審核示范企業是否符合年度核驗的各項基本條件,重點審核是否符合《國家印刷復制示范企業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同時核實示范企業守法守信、主營業務變化、示范引領作用等情況。
二、考核程序
1.按要求填報表格。印刷示范企業負責填報《2017年國家印刷示范企業年度考核情況表》并上報。光盤復制示范企業年度考核與年度核驗一并開展,負責填報《2017年復制單位年度核驗表》。
2.提交年度總結。各印刷復制示范企業于3月10日前向局印刷管理處提交年度總結以及相關附件。主要內容包括:遵紀守法情況及獎懲情況;2016年度經營情況(資產總額、工業總產值、銷售收入、研發投入、上繳稅收、利潤、持有專利數、職工數量等);創新研發工作及綠色印刷實施情況;獲得政府扶持情況等。
3.開展書面、現場考評。局印刷管理處將組織專家對示范企業提交的年度總結進行書面審核。2017年3月10日至4月10日,對示范企業逐家上門進行現場考評(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考評主要內容包括:是否符合示范企業各項基本條件;主營業務是否為印刷、復制經營;企業在轉型升級、融合創新等方面的情況。
4.綜合評定。根據書面考核的專家意見和現場考評結果,市新聞出版局將提出保留或撤銷示范企業的最終評定意見。
三、考核總結
上海市新聞出版局負責對示范企業考核工作進行總結。有關考核工作情況、示范企業評定意見、目前存在的問題以及今后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等,以及《2017年國家印刷示范企業年度考核情況表》一并報送總局印刷發行司。
聯系人:李善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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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聞出版局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