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廣電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新聞出版廣電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中國出版集團公司,中國教育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科技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各相關單位:
根據《國家標準委關于印發<推薦性標準集中復審工作方案>的通知》(國標委綜合〔2016〕28號)的要求,總局于今年6—10月組織開展了新聞出版領域推薦性標準集中復審工作,對現行推薦性標準全部進行了復審。
根據專家復審結論及各標準歸口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審核結果,經總局研究,現決定廢止《凸版印刷品質量要求及檢驗方法》等31項行業標準。
特此通知。
附件: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決定廢止的新聞出版行業標準目錄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