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明陽紙業負責人將張掖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東側國家林地占為己有,修建李氏宗祠,嚴重破壞周邊生態環境。舉報人希望徹查此事,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接到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件后,張掖市甘州區迅速行動。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屬實。經測算,信訪投訴問題涉及占用土地面積485.1畝,其中,修建李氏祠堂及塔、亭、魚房等建筑物3.48畝;開挖魚塘、夯墊場地占用林地150.21畝、濕地331.41畝。
由于這個區域既在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范圍內,又屬于國家重點生態公益林,為防止開挖區域進一步擴大,甘州區濕地局分別呈文向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保護區管理局、張掖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園林濕地派出所、甘州區森林公安分局報案,張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也向區林業局報案,請求依法立案查處。但明陽紙業公司負責人拒不執行整改,態度惡劣,謾罵威脅執法人員,封堵現場道路,阻撓執法工作,繼續強行施工。
針對企業存在的違法行為,各有關部門采取了相應措施。由甘州區公安局牽頭,指定甘州區森林公安分局立案查處,目前正在依法開展偵查工作,對這個區域違建祠堂、四角亭、砼塔、魚房等建筑全部拆除,限期恢復土地原狀,組織技術人員編制規劃方案,督促恢復魚塘蘆葦種植、完成道路兩側綠化栽植榆樹500株、魚塘護坡、地埂綠化栽植沙棗3.15萬株。同時,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依據有關規定,擬處以每平方米5元罰款,處罰面積221050.47平方米,共計罰款1105252.35元,并對涉案區域內的非法機井進行關停,拆除用電設施。
對此,甘州區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問責處理,責成張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區濕地局局長向區委、區政府作出檢查;給予原張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行政警告;對區林業局副局長誡勉談話;對甘州區濕地局副局長誡勉談話;給予區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長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對副局長誡勉談話;在查處本案時又發現其他違紀行為,對張掖工業園區園林資源管護站站長立案查處,另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