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銀罰字〔2016〕第K04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東營市東岳印刷有限責任公司違法行為類型為違反《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人民銀行東營市中心支行對其罰款0.13萬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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