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變包裝過度浪費資源的現狀,《條例送審稿》禁止生產和銷售過度包裝的商品規定;同時要求產品包裝物的設計和生產應當符合產品包裝技術標準。產品包裝材料應當優先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無毒無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鼓勵使用再生材料作為包裝物。
我省大力推廣綠色照明,要求建構筑物外的燈飾工程、城市道路和公路照明等應采用高效節能燈具。鼓勵居民使用節能燈具;針對公共場所和餐飲、娛樂、賓館、洗浴、洗車等服務性企業,則要求采用節能、節水、節材和有利于保護環境的技術、設備和設施,以多次使用的產品替代一次性用品。
交通出行方面,《條例送審稿》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完善城市公共交通體系,引導公眾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機動車等出行;公交、環衛和公共機構應當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車。鼓勵個人購買節能型汽車和新能源車輛。
為優先發展生態循環農業,《條例送審稿)》要求各地要鼓勵和引導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合理使用農藥、化肥、農膜、獸藥、飼料添加劑,減少農業化學品的投入;禁止銷售和使用國家明令停止使用的農藥和其他農用品。\
洗車、洗浴、水上娛樂等行業應當建立水循環利用系統。鼓勵新建公共建筑和居民小區規劃建設再生水回用設施;鼓勵開展“海綿城市”的試點示范。鼓勵建設單位提供產業化裝修一次到位的成品房。限制生產和使用木材、天然石材等建筑材料,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粘土磚。
針對餐飲業,《條例送審稿》重申,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應將餐廚廢棄物交由具備條件的單位進行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禁止利用餐廚廢棄物加工為食品或者食品原料;若將餐廚廢棄物交給不具備條件的單位進行處置者,由縣級以上市容環境衛生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擬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針對建筑廢棄物,《條例送審稿》指出,建設單位應當對建筑廢棄物采取回填、制作新型墻體材料等方式進行綜合利用;不具備條件的,應當委托具備條件的生產經營者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綜合利用。違者,責令限期改正,并擬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條例送審稿》要求省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對資源高消耗行業中的限制類項目超過國家規定指標的企業實行階梯電價,對高耗能行業能源消耗超過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單位產品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和產品,實行懲罰性電價。對水、電、氣資源性產品,實行居民階梯價格制度和非居民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
請提出意見的單位和個人,于2016年12月2日前將意見反饋給省政府法制辦。